肺炎患者有许多的临床表现,发热是常见的表现之一。一般判断发热是采取腋温测量方式,腋温高于37度属于正常的体温,可以将此作为一个判断发热的标准。
但仍需满足以下诊断标准,才能认为是肺炎:
1、新近出现的咳嗽、咳痰或原有的呼吸道症状加重;
2、发热;
3、肺实质听诊可以闻及湿性啰音;
4、白细胞过高或者是过低,伴有或不伴有中性粒细胞的核左移;
5、胸部的X线显示肺部有片状、斑片状的浸润影,或者是间质性改变,伴有或不伴有胸腔积液。
在1-4条任何的一项加之第5条,且可以排除非感染性疾病时,才能做出肺炎的诊断。因此发热不是诊断肺炎的必须证据。